大約1980年左右,反種族隔離運動中最重要的組織、非洲國民大會(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)的流亡領導人決定,這位能言善辯的年輕律師是其運動的完美英雄,他能讓非國大反種族隔離運動變得人性化,那種制度讓80%的南非人對自己的事務沒有發言權。已經在南非國內作為解放運動聖歌的《釋放曼德拉》,成了上英國流行榜的歌曲。展示曼德拉麵孔的牌子雨後春筍般地出現在美國學生的集會上,學生們集會要求對南非種族隔離政權實行貿易制裁。
曼德拉在1994年出版的自傳《漫漫自由路》(Long Walk to Freedom)中對此表達了些許驚異,他說這些人都不知道我到底是誰,就把我變成了世界上最出名的政治犯。也許是出於頑皮的幽默,他聲稱有人告訴他,當"釋放曼德拉"(Free Mandela)的海報出現在倫敦時,許多年輕的支持者以為「釋放」(Free)是他的教名。
不過在南非,以及在國外那些更了解南非事務的人當中,納爾遜·曼德拉已是一個值得重視的名字。
他於1918年7月18日出生於一個只有牛、玉米和泥屋的小村莊姆維索(Mvezo),姆維索位於當時屬於英國保護地的特蘭斯凱(Transkei)的丘陵地區。他的本名叫羅利赫拉赫拉·曼德拉(Rolihlahla Mandela),他喜歡指出,這個名翻譯成口語就是「鬧事分子」的意思。根據他的自傳,他七歲上學時,一位老師給他取了如今這個人們都知道的英文名。他的父親葛德拉·漢瑞·孟伐肯伊斯瓦(Gadla Henry Mphakanyiswa)是科薩族分支騰布人的一個部落酋長。
曼德拉的「武裝鬥爭」嘗試多少有點被神話了。在他作為從事驚險活動的不法之徒的那幾個月里,媒體稱他為「黑花俠」(The Black Pimpernel)。然而,儘管他接受了游擊戰訓練,並竭力為民族之矛尋找武器來源,他卻從來沒有參加過任何真正的戰鬥。非國大的武裝活動基本上僅限於埋地雷,炸電站,還偶爾有過針對平民的恐怖主義活動。
1962年11月,聯合國大會通過了1761號非强制決議,成立了聯合國反對種族隔離制度特別委員會(United Nations Special Committee against Apartheid),呼吁對南非實行經濟等方面的制裁。所有西方國家都對制裁呼吁表示不滿,抵制該委員會。[2]
此決議的議案出台之后,總部位于英國的反種族隔離運動組織(Anti-Apartheid Movement,AAM)牽頭安排了1964年4月在倫敦召開的關于制裁的國際會議。按照Lisson的說法:大會的目的是得出經濟制裁方案的可行性,以及制裁對南非、英國、美國及其保護國的經濟所產生的影響。因為知道對制裁行動最强烈的反對來自西方(包括身處西方的英國),該委員會竭盡全力多方向吸引社會各界人士發出聲音、參與大會,保證大會結論的公正。[2]
該次大會名為對南非進行經濟制裁的國際大會(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for Economic Sanctions Against South Africa)。Lisson是這樣評價的:
確立了國際社會有組織的對南非進行經濟制裁的必要性、合法性和可行性,該國的政策被視為對南非和世界之和平與安全的直接威脅。會議結果同時指出,為保證制裁產生效力,制裁方案必須有美國和英國參與,雖然兩國也是執行制裁方案的主要障礙。[2]
但曼德拉的反抗,是被壓迫者的反抗,是受到壓力的自然反彈。他有勇氣,但卻僅限在這個層次。我讀過曼德拉出獄後寫的那本自傳《Long Walk to Freedom》(向自由的長途跋涉),裡面多是對經歷的敘述,幾乎沒有什麼深刻的思想。但即使沒有深刻和偉大,曼德拉那種對種族歧視與壓迫的反抗精神,也是值得肯定的,雖然那種「反抗」裡,也有負向價值的因素,例如馬克思主義者的反抗,共產黨人思維的反抗,黑人要殺掉白人的另類種族主義的反抗等等(這個問題我後面會闡述)。
面對曼德拉們任人唯「黑」,南非白人也是用腳投票,白人在南非人口比例中已降至9%(原近20%)。中產階級(或之上)白人,尤其專業精英,如醫生,工程師,教授,會計,熟練的技術工人等紛紛逃離南非。美國《新聞周刊》曾報道:南非的2.5萬名注冊會計師中,目前已有四分之一居住在海外。英國BBC在「Do white people have a future in South Africa? 」(南非的白人還有未來嗎?)的報道中說,「南非這塊土地上曾經生活著6萬白人農民,20年間這個數字減少了一半。」